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了不兑付怎么办

2024-04-30 05:01

1.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了不兑付怎么办

私募到期不兑付,就说投资亏损在清算,又清算不出结果。说是投资有风险,只能自己认。我们代理过很多起私募基金的案例,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了不兑付怎么办

2.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

1、私募公司有备案,项目没备案,正常来说没备案也不可能有托管机构,感觉也不像会按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按现在最新的私募基金监管规定来说,你这个项目属于完全处于不合规的状态。
2、基金业协会定义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中介的性质的,基金财产独立于自有财产,基金合同需要约定不能保本保收益,有风险盈亏自负。你们合同约定私募公司对项目有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也是不合规的,不知道你们的投资者是如何接受这么一款基金产品的。
3、实际上延长期限是切实可行的,但也要需要所有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才可以。投的是哪个项目基金合同是有明确约定的,如果想变更投资范围,也是要所有投资者同意的,走的是变更合同的流程,反正不管怎么样都得是所有投资者书面同意才可以。
一、私募基金是怎么一回事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
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探索私募基金和发展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公司)。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在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中掀起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浪。
二、私募基金到期后可以直接续期吗
具体要根据你认购的私募基金的设置的,一般GP都会重新再发一期,不太会续期的。往往续期的私募基金尤其是政信、地产项目、股权投资,都说明项目期限内没有达到预期,甚至有些可以说是产生了风险。

3.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扩展资料(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4.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是怎么一回事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探索私募基金和发展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公司)。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在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中掀起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浪。
二、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
1、私募公司有备案,项目没备案,正常来说没备案也不可能有托管机构,感觉也不像会按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按现在最新的私募基金监管规定来说,你这个项目属于完全处于不合规的状态。
2、基金业协会定义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中介的性质的,基金财产独立于自有财产,基金合同需要约定不能保本保收益,有风险盈亏自负。你们合同约定私募公司对项目有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也是不合规的,不知道你们的投资者是如何接受这么一款基金产品的。
3、实际上延长期限是切实可行的,但也要需要所有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才可以。投的是哪个项目基金合同是有明确约定的,如果想变更投资范围,也是要所有投资者同意的,走的是变更合同的流程,反正不管怎么样都得是所有投资者书面同意才可以。
三、私募基金到期后可以直接续期吗具体要根据你认购的私募基金的设置的,一般GP都会重新再发一期,不太会续期的。往往续期的私募基金尤其是政信、地产项目、股权投资,都说明项目期限内没有达到预期,甚至有些可以说是产生了风险。私募基金到期不兑现是不和规定的,但是私募基金延长期限是切实可行的,但也要需要所有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才可以,但是不会自动续期,私募基金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5.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6. 私募基金兑付不了了,怎么办和找谁维权?

不存在无法兑付的私募基金,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都受监管。钱不在基金公司手里,钱在银行手里。基金公司只有操作权,没有提款权。所以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亏了,无法全额兑付。第二种是有封闭期,比如三年,没到期不能取出,这个都是有协议的。
  
 若出现私募基金兑付不了的情形,尽快找出当时签订的合同,一是仔细找找有无回购条款?若无,则基本上无计可施。若有,
  
 二是再看看争议的解决条款,管辖是在法院还是北京仲裁委员会?
  
 三是尽快聘请律师,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时最好能够申请财产保全。
  
 可能是已经亏光了

7.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要求展期如何处理?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操作不规范、挪用资金等乱象,脱离托管机构运行、投向难以监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后民,在刑事程序没有结束前,投资者无法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投资损失。在该种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以下路径追回投资损失:
1、要求销售方承担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等。销售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未能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投资人的实际状况履行适当的告知说明义务,未能确保投资人在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及其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销售机构存在具有重大过错,销售机构应对投资人受有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署协议,约定担保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形式还有担保函、担保书、承诺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偿投资本息内容的书面文件的,投资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担上述清偿义务。
上述路径可有效避开先刑后民的程序障碍,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清偿责任,从而快速实现投资损失追回,当然最终追回的资金以第三方的清偿能力为限,一般的销售机构如银行和证券公司均不需考虑清偿能力。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要求展期如何处理?

8.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怎么办?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操作不规范、挪用资金等乱象,脱离托管机构运行、投向难以监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后民,在刑事程序没有结束前,投资者无法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投资损失。在该种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以下路径追回投资损失:
1、要求销售方承担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等。销售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未能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投资人的实际状况履行适当的告知说明义务,未能确保投资人在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及其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销售机构存在具有重大过错,销售机构应对投资人受有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署协议,约定担保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形式还有担保函、担保书、承诺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偿投资本息内容的书面文件的,投资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担上述清偿义务。
 

上述路径可有效避开先刑后民的程序障碍,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清偿责任,从而快速实现投资损失追回,当然最终追回的资金以第三方的清偿能力为限,一般的销售机构如银行和证券公司均不需考虑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