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购买证明、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2024-04-30 03:10

1. 私募基金购买证明、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私募新规”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提出了合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从业者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投资者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和最低投资额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进行推荐,不得向公众募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人募集,也不可以向合格投资人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
“以前只要有100万元的人就可以买他们的产品,顶多自己签个承诺,证明是合格投资者。今后投资私募基金,客户要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的要求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也就是说,募集机构应当有合理证据证明其将私募基金销售给了合格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改进。”宁波汇创投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针对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的问卷调查环节进行了完善,确保在新规执行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风险测评。通过对不特定投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并针对特定对象推介风险匹配的私募产品。
简单地说,新规明确了私募基金谁能卖和谁能买。把合格的产品卖给合格的投资者,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可以有效避免过去“只募资不看人”的行为。严格向“特定对象”推介可以消除私募行业宣传的一些乱象,同时也可以避免让不合格投资者受到煽动。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中,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有何要求?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有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应遵守相应规定。
在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五种方式参与: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作为发行对象;
2、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申请中,作为非上市公司(吸并方或非吸并方)的股东;
3、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锁价发行对象;四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询价发行对象;五是要约豁免义务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中介机构应对上述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来说,对于第一、二、三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提交重组委审议前办理。对于第四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在收到投资者报价后、向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前进行核查,在合规性报告书中发表核查意见;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应披露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对于第五种情况,财务顾问(如有)、律师事务所应在《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我会受理前办理。

私募基金购买证明、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2. 私募基金购买证明自己的财产情况是否有必要

一、私募基金购买证明、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私募新规”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提出了合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从业者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投资者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和最低投资额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进行推荐,不得向公众募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人募集,也不可以向合格投资人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
“以前只要有100万元的人就可以买他们的产品,顶多自己签个承诺,证明是合格投资者。今后投资私募基金,客户要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的要求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也就是说,募集机构应当有合理证据证明其将私募基金销售给了合格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改进。”宁波汇创投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针对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的问卷调查环节进行了完善,确保在新规执行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风险测评。通过对不特定投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并针对特定对象推介风险匹配的私募产品。
简单地说,新规明确了私募基金谁能卖和谁能买。把合格的产品卖给合格的投资者,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可以有效避免过去“只募资不看人”的行为。严格向“特定对象”推介可以消除私募行业宣传的一些乱象,同时也可以避免让不合格投资者受到煽动。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中,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有何要求?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有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应遵守相应规定。
在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五种方式参与: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作为发行对象;
2、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申请中,作为非上市公司(吸并方或非吸并方)的股东;
3、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锁价发行对象;四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询价发行对象;五是要约豁免义务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中介机构应对上述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来说,对于第一、二、三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提交重组委审议前办理。对于第四种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在收到投资者报价后、向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前进行核查,在合规性报告书中发表核查意见;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应披露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对于第五种情况,财务顾问(如有)、律师事务所应在《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核查意见按规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我会受理前办理。

3. 私募基金购买证明自己的财产情况是否有必要

法律分析:有必要。私募新规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提出了合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从业者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投资者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和最低投资额的要求。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 ,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货权益等。

私募基金购买证明自己的财产情况是否有必要